• 原始股骗局频现股民损失百万(附漫画)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6-12-6 11:32:57
    作者:吕剑波;董正刚 文章录入:网友(任我行)
  • 近日,本报连续接到读者投诉,称他们购买的股票至今无法上市,损失惨重。记者调查发现——

        原始股骗局频现股民损失百万(附漫画)

       

       

       

       

        近日,本报连续接到读者投诉,称他们购买的股票至今无法上市,损失惨重。记者调查发现—— 原始股骗局频现股民损失百万

        见习记者 吕剑波 实习生 董正刚

        最近,本报962288连续接到读者投诉,自称受骗购买了原始股,损失惨重。据记者粗略统计,这些受骗读者的损失在100万元以上。

        “公司即将上市,现有便宜的原始股可买,一旦上市收益率将成百上千倍地增长!”短短3句话,竟骗得众多市民趋之若鹜,纷纷解囊抢购。但到头来,上市遥遥无期,手头的原始股成了没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上当受骗?原始股是什么东西?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此是如何规定的?记者作了一番调查。

       

        1 攒了3年的5万元换回废纸一堆

        2003年7月的一通电话,是全女士噩梦的开始。

        “打电话的那个人自称是上海华融投资有限公司的,说我的电话号码是电脑摇奖抽中的幸运号码。”全女士回忆道,“然后他就让我去四川北路25号宇航大厦2010室免费听课,内容是关于理财和投资的。”

        带着好奇,全女士如约来到这家公司,“我到的时候已经有好多人在了。”坐下不久,一个自称“投资专家”的人开始向她和其他人推荐一种原始股。

        “他说得天花乱坠,说公司很快就会上市,现在买原始股将来能获得很大的收益。”全女士对此将信将疑,这个“专家”接着介绍,“他说公司里很多工作人员都已购买了这种股票,我旁边的一些人也买了,股票数量已经不多了。”

        这时,有人开始“抢购”股票,在一片“热烈”的气氛里,全女士觉得这个机会不能错过。“我当场就买了5万元的股票。”她说,“然后和他们签了一份协议,上面写着这些股票可以自由卖出。”

        从这家公司出来,全女士身上少了5万元,多了一张“成都托管中心股票托管卡”和一份协议。凭着托管卡上的密码,她可以了解这个股票的运作情况。

        事情至此,全女士感觉一切都还挺“正规”的,不像有什么陷阱。然而,之后事态的发展让她万万没有想到。

        “等了大半年,股票还是没有上市,我有点奇怪,就去查了查。结果发现,股票已经被锁死,既不能买进,也不能卖出。”全女士这才觉得不对劲,回头去找当初签订协议的公司,却发现它已从宇航大厦消失,所留电话转给了其他人,当初那个“专家”留下的名片上的联系电话也一直无法接通。

        “这5万元我攒了整整3年,现在全扔水里去了!”全女士至今后悔不已。

        直到现在,全女士手上的原始股仍然没有上市,她花5万元换回的是一堆无法交易的废纸。

       

        2 原始股在规范市场中不再“疯涨”

        和全女士有相同或类似遭遇的人不在少数,仅6月份,本报就收到关于原始股的投诉百余条,受骗市民数十人,多为中老年人。那么,究竟什么是原始股呢?

        “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文件中,‘原始股’都没有明确的定义和表述。一般说来,它是指在《公司法》实施以前,一些股份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证券业专业人士告诉记者。

        由于是首次发行,股票的价值往往非常低,公司上市后,股价上涨,原始股的持有人出售手中的股票,往往能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久而久之,“原始股必赚”的观念深入人心,原始股成了盈利和发财的代名词。

        在历史上,借原始股发财的例子很多。1919年,亨利·福特为了彻底控制福特汽车公司,决定收购所有股东手中的股份。根据当时的评估结论,福特公司每股股份价值12500美元,而16年前公司成立时,合伙人们认购1股的现金支出只是100美元。于是,福特公司的这些合伙人个个发了一笔大财。

        “原始股从前确实给人们带来过丰厚的收益,但现在随着市场的规范,发行定价越来越市场化,首次发行的所谓原始股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疯涨’了。”这位专业人士表示。

        记者查阅相关法规后发现,《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三年内不得转让。三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而像全女士购买的股票,虽然对方声称是原始股,但我们可以发现,这其实是披着原始股的外衣,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这位专业人士说。

       

        3 不少轻信者被所谓原始股套牢

        全女士的遭遇,在这位专业人士的眼中并不新鲜:“有些人通过某个中介机构或咨询公司对外宣称马上要上市,欺骗投资者购买所谓的原始股。如果轻信了他的宣传,结果都是一样——公司没有上市,投资者被套牢。”

        投资者购买这样的原始股风险极大,而且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首先,骗局中的很多股票都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而公开发行。《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其次,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股票转让必须在合法的场所进行。不具备证券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向投资者推销非上市公司股票是非法行为。一旦发生非上市股份公司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或股东间转让股份出现纠纷,将不受现行法律法规的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很多公司的资质和能力根本就达不到上市的条件。故事从一开始就预设好了结局,投资者只要入了套,命运也就注定了。”

       

        4 有关部门正加强原始股销售监管

        在不久前,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发行监管二部正在考虑把非上市公司销售原始股的行为纳入监管之中,重点是核准非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有关知情人士透露,证监会正在制定相关规则,以从根本上结束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流动的混乱局面。

        而在6月5日,恩麦联(上海)咨询公司股票诈骗一案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

        据了解,自2004年起,恩麦联公司对许多投资者称,它将帮助国内企业赴NASDAQ小资本市场上市,手中握有的原始股在上市之后价值将翻倍。恩麦联利用巨大利益吸引投资者,截至案发时,已敛财4000万元,而上市则成为泡影。

        全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报案。我们期待她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律师提醒

        “购买原始股风险极大,市民应当慎之又慎。”上海市功茂律师事务所陈友蓉律师提醒道。她告诉记者,像全女士这样的遭遇,应当注意两方面的情况:

        ■发行股票的公司是否存在。如果这家公司确实存在,在法律上很难说是诈骗行为。“也许这家公司5年后、10年后会上市,这就不是诈骗了。”

        ■当初签订的协议中是否有关于上市的表述。“如果对方只是口头承诺很快上市,并没有写入协议中,将来发生问题很难追究对方的责任。”

        针对上面的情况,陈友蓉律师提醒:

        ■市民在购买未上市公司原始股之前,应当事先详细了解该公司的情况,避免上当受骗。

        ■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求写明:承诺在何时上市,如果到时没有上市,则由对方负责全额收回股票。

        “这样做,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陈律师强调。

       

        投资者购买所谓的原始股,结果被套牢 制图 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