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惟一的选择只能是先救命再治病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8-11-29 11:16:07
    文章录入:网友(任我行)
  •   我想起年初发生在四川某县的一件事。一农妇临盆难产,丈夫焦急中找了一辆农用车急奔县医院,途中违章(似乎是闯红灯之类)被警察拦下,勒令罚款处理。不知是农民带钱不足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警察就是严厉严格地照章行事,不放行。丈夫跪在地上向警察乞求,警察依然一丝不苟,没有通融的余地。最后解决完违章事故,在赶赴医院的途中农妇大出血而亡,不!还有胎死腹中的婴儿。
      这件事过去半年多了,见异思迁的媒体不再提及,至少我没有在媒体上见到有关对当事警察处理的消息。按现行规章又能怎样处理严格执行公务的警察?假设是一辆奥迪车载孕妇闯红灯,假设开农用车的农民能迅速盘出能让警察“给面子”的亲友关系,或假设农民身上带足了能赢取救人时间的罚金,再浑点,假设围观的群众跳出几个膀大腰圆的壮汉不惜以身试法强行逼迫警察放行……扯淡的“假设”都不存在,就是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农民,脏兮兮傻呆呆甚至浑身还散发着让人掩鼻的臭汗味儿,就是在争执、哀求、冷漠之中,错过了宝贵的时间,眼睁睁地看着悲剧发生。
      对于警察来说,维护交通秩序是责职所在,是头等大事;但对于农民来说,妻儿的性命几乎是生活的全部;交通秩序出问题还有充分的时间逐步解决,而生命消亡则无法挽回。孰重孰轻不言自明。我们不禁要问,警察的最高使命是什么?还有什么比“为人民服务”更崇高、更本质吗?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生命更是头等大事。维护交通秩序固然也可以说是为了保障更多的群众生命安全,但在某个特殊的时点上生命重于泰山!我想,那个警察也未必认识到孕妇真的已经生命垂危,见多识广的警察也未必觉得“难产”就一定会致人丧命。但悲剧发生了,警察可能也追悔莫及。真的要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才能认识到自己的失误吗?
      股市当然比一起交通事故复杂的多,发展股市和规范股市当然也不是一两个职能“警察”的事,需上下各方共同协力发挥作用。但当股市面临崩溃,当证券业面临全行业生存危机时,惟一的选择只能是先救命再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