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RM发展大事记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9-2-26 10: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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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年5月,科龙电器在北京推出了国内证券市场的第一次路演推介。路演源于英文的Roadshow,本意是指巡回演出会,后被引申为上市公司系列宣传推介会,它是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工作方式之一。上市公司通过路演,能增加其透明度,方便投资者直接接触和了解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增加信心。那年,科龙电器以其良好的企业管理、优异的经营业绩和对股东权益的重视及财务上的透明,被国际著名商业期刊《亚洲货币》评为“中国最佳管理公司”和“中国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现在,路演(特别是网上路演)逐渐被中国上市公司接受,作为上市公司宣传和推介的主要手段。

      2001年1月,中国证监会为了提高新股发行的透明度,发布了要求“新股发行必须通过互联网采用网上直播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司推介”的通知。于是,新股发行进行网上路演现已成为强制性要求了。

      “投资者关系管理”首次正式在国内媒体上出现是2000年6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一篇题为“我们所理解的投资者关系”的文章,但在当时并未引起市场太多反响。

      2001年6月《上海证券报》刊登了一篇“规范运作: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可持续发展之本”的文章,描述了中国石化“投资者关系办公室”的工作情形。8月上市后不久,中国石化就举行了中期业绩推介,在其之前不久,中兴通讯(资讯 行情 论坛)、浦发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也进行了中期业绩推介,这些在国外已习以为常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在国内总算开展了起来。

      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中国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得到正式启动,投资者可以依法对实施侵权行为的机构和个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民事赔偿因而也进入了操作实施阶段。

      2002年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流通股股东的权益首次在上市公司重大行为中受到了特别的关注。

      2002年7-8月,中兴通讯宣布拟增发H股,引发股价大幅下跌和与A股流通股股东的关系危机。该事件表明国内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的股东意识已明显增强。

      2002年12月4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中石化、宝钢股份、东风汽车协办,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承办的“首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论坛”在武汉召开。该次会议的成功举行对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我国的普及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

      2002年12月25日,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融与证券法律研究会在行业内率先成立了“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研究组”,同时上海闻达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等向全社会倡议将每年12月29日定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日”,以进一步推动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制建设的完善和进步。

      2003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汪建熙在“全球公司治理改革:挑战和机遇”国际研讨会的闭幕辞中指出,中国证监会在2003年“要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上市公司中加以全面推进和建立”。

      2003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旨在推动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这标志着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已在国内上市公司中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