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商应把首付款和定金应该退还购房者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6-2 8: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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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不放贷,退房又要交购房违约金,这样的局面,的确是很多买房者没有料到的,这样的问题,究竟应该怎样办呢?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介绍说,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不存在违约问题,开发商应该退还购房首付款和定金。作为一个购房人,买受人不能和银行签定商品房贷款合同进而导致了买卖不能继续履行,那么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购房合同,作为出卖人应该将收受的购房款的本金及其利息或者本金归还买房者。

    虽然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有这样一条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如果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而导致担保贷款不能进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邱宝昌告诉笔者,根据进一步的司法解释,这次的房贷宏观调控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都属于不归责事由,所以不存在违约问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开发商已经在过快增长的房价中挣了很多,而一旦遇到调控的时候又去收取所谓的定金,违约金,极为不合理,本来在房价调控中是受益者,而在调控中又更加受益,更加牟利,去损害消费者利益,这种做法既违法了法律规定更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