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5 18:35: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frerdd)
  •   政策规定: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由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之一的,不准予贷款:

      (1)有逾期贷款(含担保人代还)的;

      (2)近两年内贷款连续逾期(含担保人代还)超过6期的;

      (3)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还的;

      (4)贷记卡逾期一年或近一年内贷记卡连续逾期超过6期的;

      (5)近两年内贷款有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情况的;

      (6)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

      专家提醒:天津滨海顺驰市场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在运用公积金贷款时应注意三个方面。一、消费者应当充分注意自身的征信情况,防止因车贷、房贷、信用卡的征信记录不良而导致公积金贷款不能顺利办理。二、公积金贷款具有区域性的限制,不能够跨越省市,如天津市的企业员工在北京购房则不能够动用公积金贷款。三、在同一区域内,公积金贷款业务并不局限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附近的建设银行办理,贷款者可以选择办理业务最为便捷的建行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