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提前还信用贷款需缴纳5%违约金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3:35: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ddeegg3)
  • 有关人士针对北京信贷市场出现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产品做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对于申请提前还款的客户,外资行大都会收取剩余本金5%的违约金。“假设您向我行申请5万元消费额度,分12个月归还。到第6个月时您决定提前还贷,这时您还剩2.5万元没还,您需要缴纳这2.5万元的5%即1250元作为违约金。”一位渣打银行人士这样表示。在花旗银行,客服经理表示,客户除缴纳5%的违约金外,还要单付一笔50元的罚款。

    为此两家银行客服都认为,相比信用卡账单分期一上来就收取客户全部利息,使用无担保信用贷款产品中提前还贷可以省掉之后期限中的管理费和利息。而对于这一政策的制定,银行相关人士认为,“收违约金的目的,是为增强客户合理安排个人资产配置的能力”。

    但在很多已经开始做这些业务的客户看来,银行是为了强制延长客户贷款期限,以便收取更多贷款利息。另有客户认为,5%的违约金已经扣掉了后期利率。“比如你只贷款一年,按照7.9%的利率算,一年利息为3950元,半年还款1975元,违约金花掉1250元,等同于银行多赚了你3.8个月的利息。”在某理财论坛上,一位网友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