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借贷不可大意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4:59: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motoulove)
  •   “你借我钱,我写给你借条”,这是双方借款的凭证。但近期当债主向借款人催要借款时,借款人却说自己是个中间人。半年多时间以来,路桥路南街道杨戴村的杨某一直行走在讨要借款的路上,可借出的400万元至今没有讨还,为此双方法庭相见。8日中午,刚走出审判庭的杨某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说,判决还没有定,能否要回借款还是个未知数,不过他希望用自己的经历,提醒市民们在民间借贷时要慎之又慎。

      追踪调查

      “借我钱的是不是梁某是我们庭审时争辩的焦点。”8日中午,在路桥区法院门口,杨某拿出了一张借条的复印件,上面写道:“向杨某借到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整¥4000000。”可以看出,借条上借款人名字写的就是梁某,时间是2008年3月25日。除了梁某的名字外,借条上还有“玉环县某公司”的印章。“当时在银行,梁某要我把钱打到这个公司的户头上。”面对疑惑,在接受采访时杨某给出了解释,“梁某看我有些迟疑,就在上面盖了那个公司的公章,让我放心。”杨某说,没想到,原来以为对自己有利的盖章,却成了自己上庭之后的软肋。

      “梁某说,如果是自己借钱,不可能盖一个别的公司的公章。”杨某在接受采访时说道,庭审时,梁某不支付借款的理由是这笔钱不是自己借的,而是帮亲戚打下的借条。她称自己只是一个超市的员工,没有需要借这么一大笔钱,自己是给他们做中间人,并罗列了相关证据为自己辩护。双方各执一词,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只能借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个公道。”杨某说,他也希望市民们能以此为鉴,特别是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民间借贷更不能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