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避免民间借贷纠纷须做到《四点》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15:04: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xckviwe)
  •   为了避免民间借贷纠纷,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在借贷时应做到四点:

      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

      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支付利息要约定,利率高低要有度

      《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这一规定自然对出借人不利,也容易使出借双方产生矛盾。因此,民间借贷对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都必须清楚地写在协议中。
    注意催要,及时起诉
      
      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要,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如果借款期限已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