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算细账应对二套房贷新政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6 22:37: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网络华尔街)
  •   央行与银监会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终于使社会各界在第二套房贷款的认定标准等问题上达成了统一认识。对于密切关注房产市场的自住购房人和投资客来说,新政出台或多或少牵动了他们的切身利益,专家就此为您支招。

      第一套房
     
      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新房的购买刚性需求是不容忽视的。专家建议,对于年轻人来说,如果目前没有趸缴房款的实力,但是又有急切的买房需求,可以考虑两种解决办法来规避二套房严格的房贷政策。

      其一,先买一套小户型房或经济适用房作为青年时期的过渡,并且尽量不用公积金贷款。

      《补充通知》中明确了对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购房者的照顾,即他们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时比照第一套房政策。这样既解了燃眉之急,也可以期待政策的回转或规避提高首付和利率的压力。同时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较低,如果不能起到太大作用最好不要将第一套房的指标用完。

      其二,经济实力相对较强的年轻人,是购买一套面积稍大的房子还是将资金用作投资也要因人而异。

      假若拥有一定的投资实力,既期待资本市场的较高回报率又看涨房市,那么可以投资和贷款买房双管齐下,否则应当在二者间权衡利弊。

      以小换大

      对于已经在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但要更换更大面积房屋的人来说,专家并不建议将小房卖掉买大房。如果真有换房需求,也应充分考虑原房面积、还贷情况及转售为租的成本。

      按照新政,只要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就可以按照一套房的标准贷款,而如果第一套房面积在平均水平之上,又利用了银行贷款,是否以小换大也值得商榷。

      已经还清贷款的人,按照新政属于“有贷款记录的客户”,要想乔迁新居有三条出路:第一,将小房卖掉,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但是按照第二套房的新规执行;第二,将小房转售为租,用租金抵房贷月供;第三,将小房抵押给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购房,其余缺口可办理按揭。

      方案详解

      假设甲拥有一套2004年竣工的房子,当时成交价为100万元,评估机构将其现在的房产评估价格定在150万元。但现在其萌发了购买一套200万元新房的想法,以下为三套方案的明细:

      第一种方案,假设甲将150万房款全部用于首付,约定20年还清50万元余款,如按等额本息还款,则共计利息支出为405742.77元,月均还款额为3773.93元。

      此套方案虽然月供压力和利息成本都最低,但是失去了小房的产权,对于没有房产投资意愿的买房人来说比较合适,而且如果能负担50万元的余款就完全没有必要在银行贷款。

      第二种方案,将房子出租,每月收入平均3000元租金,按揭约定20年还清余款120万,则首付=200×0.4=80万,共计利息支出为973782.64元,月均还款额为9057.43元。

      此套方案代表了部分看好后市的投资人的想法,它不仅保留了原先的产权,而且利息成本也较低于抵押贷款。

      第三种方案, 假设银行抵押贷款额可以达到7成,期限为3年,并按照基准利率的1.1倍计算。按揭20年还清余款95万,则可贷款额为105万,按揭利息总额为770911.26元,月均还款额为7170.46元,抵押贷款利息共计105×7.83%×1.1×3=27万元。

      此套方案不仅程序复杂,而且成本较大,虽然保留了产权,但是会对购买和供养第二套房产生较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