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了房贷险 投保人伤残咋不赔?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7 13:50: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德胜培训中心)
  • 王女士于几年前购买商品房时投保了房屋贷款保险,其夫为这套房屋的主贷人。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王女士丈夫于去年突发脑中风,住院治疗,出院后瘫痪在床,几乎丧失全部劳动能力,无力偿还贷款。于是,王女士申请理赔,却被告知由于其夫是因疾病导致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不属保障范围,不能获得理赔。当时保单上明明有死亡、伤残等条款,怎么就不能理赔了?

    很多人购买房贷险的时候都有和王女士一样的想法,认为只要是买了房贷险,如果出现身体问题不能还贷,保险公司就会赔偿。实际上,疾病导致的身体问题在房贷险中是免责的。

    房贷险的保险责任分为还贷保证保险责任和财产损失保险责任。其中,还贷保证保险责任指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贷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按比例承担贷款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

    这里要注意意外伤害的界定。在上海统一实行的房贷险条款中,对“意外伤害”有明确定义: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还特别提到,被保险人的疾病、猝死或在整容手术、内外科手术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王女士丈夫是脑中风导致丧失还贷能力,属于疾病原因,依据保险合同,确实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