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有房产证为何无法交易过户?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7 15:42:00
    作者:佚名 文章录入:网友(victor88)
  • 刘女士告诉笔者,她2001年11月在东门外的更新街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办理了5万元的房屋抵押贷款。三个月后,手头有了一点积蓄,就将剩下的贷款一次性还清了。2003年元月,她拿到了自己的“房屋产权证”。“这房产证一拿到手里,心里就踏实多了,这下再也不用愁着还欠银行的钱,想卖就能卖了。”刘女士说,结果事实不是她想像的那样。09年8月,她打算把这个房子卖掉,已经都谈好了一个买家,到二手房交易市场过户时却出现问题了:系统上显示“还贷中,无法过户”。

    笔者从银行了解到,刘女士所说的“他项权证”全称是“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一般是贷款银行)。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由于刘女士提前还贷时间较早,还贷结束时,房产证尚未办理下来,因此,她在银行还清贷款后,将手续交给了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在2003年房产证办理下来后,本该由银行持有的“房屋他项权证”却没有退还给她,这个东西很重要,只有把这个证在房地局注销了,才能真正拥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